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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姓男子去年初趁李姓釣客在海釣時,竊取他身邊的寵物鵝,當場被李發現並報警。士林地院審理時,田否認犯行,辯稱以為鵝走失才想帶回家養;法官認為,該寵物鵝的身形豐腴、毛色潔白,明顯有人在養,且田的供詞反覆,今天依竊盜罪判他罰金6千元,得易服勞役。
愛悅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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