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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營事業績效獎金 重訂核發標準
Jan 11th 2013, 18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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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營事業工會代表中油工會理事長莊爵安(右)等人昨天拜會立法院院長王金平(中)尋求績效獎金翻案,經濟部等四大部會國營事業還發布聲明,下周一將拜會行政院表達不滿。 記者曾吉松/攝影 |
國營事業員工績效獎金大翻盤!原先朝野協商要求民國一○一年起有盈餘才能發放績效獎金,上限不得超過一點二個月,但昨天朝野再度協商,同意由行政院在三個月內訂定核發標準,送立法院備查,此案也獲立法院會通過。不過,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,一○○年度台電、中油、台水、台糖的績效獎金「已救不回來」,仍然必須遵守立法院主決議的規定,發放上限不得超過一點二個月。
國營事業虧損連連,但員工績效獎金加上工作考核獎金最高可領四點六個月,引發外界反彈。朝野本月七日協商時,決議刪減國營企業績效獎金,並訂出最高一點二個月的上限。消息一出,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急赴立法院拜會王金平,希望不要齊頭式發放,而是依實際經營績效核發,以便留住優秀人才;國營事業工會則赴總統府、行政院遞交陳情書,並拜會立法院各黨團,試圖翻案。
立法院昨天決議,要求行政院擬具「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」,以取代現行績效獎金實施機制,應針對不同主管部會、產業、組織形態及經營模式之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,訂定足以公平激勵員工的合理績效計算及核發標準,並於三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。
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,立法院承認當時訂出發放上限一點二個月的決議不夠細緻,並未考量各公營事業、財團法人的不同性質;這兩天朝野黨團溝通後,將決議「細緻化」,獲得朝野認同,王金平也覺得合理,昨天早上做最後的文字確認。
李桐豪說,立法院立場堅定,「並沒有放水」,但提供空間做合理的討論,也把球還給行政院,讓行政部門與工會、社會、立法院好好溝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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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聯合報提供 |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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